产业政策丨青岛西海岸新区 关于促进现代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2019-11-19 10:00:00    南山    3594    转贴

青岛西海岸新区

关于促进现代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 对经备案的跨境电商平台,年进出口额 100 万美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4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最高补助 150万元,全区每年补助不超过 2 个平台;对平台配备的查验系统 X光机等通关公用设备,按其实际投资费用 50%给予补助,全区每年补助不超过 2 个平台,全区补助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对平台第三方公民身份认证费等费用按照每票实际支出费用的 50%给予补助,全区每年补助不超过 2 个平台,全区补助金额不超过 300万元。

2. 对辐射一带一路及全球重要市场、信誉良好并具备一定影响力,能够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便利化综合配套服务,且相关运营数据可供查询的公共海外仓建设运营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扶持。对公共海外仓租赁费、仓内作业费等费用给予最高 40%补助,全区每年补助资金总计不超过 200万元。

3. 当年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出口额增量 50万美元以上的,每增加 50万美元给予 1万元的奖励,全区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 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监管仓库,给予每天每平方米 0.25元的补助,全区每年扶持资金不超过 900 万元;为职能部门提供的办公场所和用于新零售业态的体验中心,按入驻主体实际租赁和使用的面积,给予每天每平方米 1 元的补助,全区每年扶持资金不超过 300万元。

二、支持国际贸易中心发展

5. 入驻贸易中心的企业,对年度进出口额达到 300 万美元以上的国际贸易类企业,自注册运营第一个完整年度起三年内,区级实得财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的 50%予以奖励,最高扶持 500万元。

三、支持服务外包发展

6. 在本区内租赁办公用房的新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或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根据项目情况,按租赁价格的 100%给予连续 3 年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全区每年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7. 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成长型企业给予 10-50 万元的分档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上年离岸执行额 100万美元(含 100万美元)以上,依据增幅情况,最高奖励不超过 20万元;

(2)上年离岸执行额 500万美元(含 500万美元)以上,依据增幅情况,最高奖励不超过 50万元。

8. 鼓励培训机构从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按照每培训 1 名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并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 10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9. 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外包企业租赁国际通信专线的费用,给予第一年 30%、第二年 20%、第三年 10%为期 3年的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10. 服务外包企业每年新录用 1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员工,并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 4500元的奖励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岗前专业技能培训。

11. 符合文件要求的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获得以下认证及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包括: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优良实验室规范(GLP)、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实验室认可(CNASISO17025)、检查机构认可(ISO1702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CMAF)、提供商电子外包能力模型(ESCM-SP)认证、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相关认证, 最高可按实际费用的 5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 50万元。

12. 对于在本区内建设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接发包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等具有实际公共服务功能的服务外包公共平台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资金补助(其中,对平台设备购置、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投入,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 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 200万元;对平台运营维护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 50%给予连续 3年补助,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 100万元)。

13.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 30万元资金支持。

四、附则

1 .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2 .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总量超过限额的,在限定范围内按比例兑现;

3 .因市级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需一年一争取,存在不确定性,在市级扶持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需区级财政垫付。

4 .国际贸易中心、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全部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

现行区级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自 2019年 10月 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1年 12月 31日止。有关本政策奖补扶持对象具体申报流程由区商务局制定实施细则,另行发布。本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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